关于开展第三轮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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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第三轮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方案》(中农大人字〔2020〕12号)以及《关于开展第三轮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以及新一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中农大人字〔2020〕14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启动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满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聘任考核工作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1.聘任考核小组 组长:彭友良 成员:李海滨、范军、彩万志、沈杰 职责: ①制定考核方案(已完成) ②组织实施考核、提出聘期考核结果。 2.学术委员会 主任:彭友良 副主任:彩万志 委员:范军、沈杰、王琦、石旺鹏、窦道龙、韩成贵、李志红、梁沛、刘俊峰、刘星月、朱旺升 职责: ①补充制定《单位聘期考核评价指标备案表》(已完成); ②审定《“绿色通道”典型案例》(学院未单独拟定,绿色通道人员参考附件2); ③对申请代表性成果考评的人员进行学术评价; ④向聘任考核小组提出聘期考核结果建议。 3.初审小组(初选委员会) 主任:彭友良 委员:范军、沈杰、彩万志、王琦、石旺鹏、窦道龙 职责:对申报人员及材料等进行初步审查,确保人员信息、填报材料真实、准确。 二、考核范围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正式聘任在岗的专任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轮聘期考核。2020年1月1日以后已办理退休的自愿参加考核。 下列人员可不列入本次聘期考核人员范围: 1.新机制人员; 2.2018年1月1日以后入校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3.同时聘任职员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双肩挑”人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人员除外)。 三、考核方式 (一)常规考核 学院参考学校《专任教师聘期考核基准任务》,结合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根据分类、分型、分级的原则,细化和完善各类各级岗位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具体指标,制定《植保学院聘期考核基本要求和任务表》(附件1)进行考核。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聘期考核评价标准,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进行公布。 (二)绿色通道 针对教师岗位聘期内取得突出业绩贡献与成果的考核,即“绿色通道”,对符合附件2:《聘期考核绿色通道条件》任一条件的直接认定为聘期考核合格。 (三)代表性成果考评 为尊重人才成长规律,遵循科学研究工作规律,对于未完成学院规定基准任务,没有达到聘期考核标准,但在聘期内有其他重要学术成果、社会服务贡献或具有较高学术潜力的教师,可提出代表性成果考评申请。由申请人提供代表性成果及发展性目标,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科学研判,形成研判结果报告,由聘任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结果,并上报学校备案。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填报 请各专业技术人员填报《聘期考核审批表》(附件3),选择常规考核方式的需勾选《植保学院聘期考核基本要求和任务表》(附件1)中符合的项目,将以上文件统一打印,于6月28日(周日)下午5点前交到各系级单位。 (二)基层党组织考察 学院对申报人的政治立场、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师德等表现进行考察。各系基层党组织对考核人员进行考察并提交考察意见,于6月29日下午5点前将所有材料交到学院1007B。 (三)单位初审 暂定7月1日召开初审小组审核会议,对申报人员及材料等进行初步审查,确保人员信息、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初审结果公示 学院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级别,对初审通过的《聘期考核审批表》在学院1007B室进行公开展示,展示时间为7月1日至7月5日。 (五)研判报告 暂定7月6日-7月7日召开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代表性成果考评的人员进行学术评价,完成研判报告。 (六)聘任小组考核 暂定7月8日召开聘任考核会议,学院聘任考核小组根据单位考核评价标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内的履职情况,提出聘期考核结果,申请代表性成果考评人员的考核结果,聘任考核小组根据学术委员会学术评价结果确定。 (七)公示 学院将聘任考核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质疑期为7月8日至7月12日。 (八)上报人事处,学校审定 考核结果将于学院公示结束后上报人事处。根据相关程序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党委会审定全校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结果。 五、其他说明 1、附件4为《植保学院聘期考核名单》,供各位老师参考。 2、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3、第三轮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结束后,将进行新一轮分级聘任(预计7月中旬启动)及签订岗位任务书。具体安排请大家关注后续通知。 联系人:吴怡 联系邮箱:wuyi_sunny@163.com 联系电话:18810161085
植物保护学院 2020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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