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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0届毕业生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植保学院 字号:[ ]

党员的组织关系是指党员与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收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入党申请人一经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入学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或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学校组织部《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其它相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组织关系去向类型

(一)京内

1.【仍在本单位】:已经升我院研、博(不在原实验室的)、留在本院攻读博士后(不在原实验室的)、或者留校转为我院教师岗等的毕业生党员,按【内部调动】的方式进行内部转接。来办公室内告知负责老师具体去向,由负责老师直接在党员e先锋系统内进行内部转接。

2.【前往京内其它单位或校内其它学院】:毕业生党员本人应积极配合与接收党组织联系,确定接收单位的支部全称和支部编码,下载并填写《附件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函》,打印后由所在党支部书记确认党费已缴至日期,确认无误后由党支部书记签字。随后,携带申请函来学院办公室找负责老师于党员e先锋系统内转出组织关系。不需开具纸质介绍信。毕业生党员要及时登陆党员e先锋系统查看组织关系转接进程,如有问题,及时向转出单位或转入单位咨询,确保组织关系顺利转接。

(二)京外

转往京外单位的,或转往在京的国家机关、国家科研院所、军队系统、国资委下属企业、银行系统、铁路系统、民航系统等,毕业生党员本人应积极配合与接收党组织联系,确定接收单位的“抬头”和“转往何处”,问清楚后填写《附件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函》,打印后由所在党支部书记确认党费已缴至日期,确认无误后由党支部书记签字。随后,携带申请函来学院办公室找负责老师开纸质版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同时在系统中转出。介绍信的有效期为90天,毕业生党员拿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应妥善保存,要在90天内由党员本人持介绍信到接收单位办理相关交接工作。在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接收手续后,在一个月内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邮寄或者拍照发至zhangxudong@cau.edu.cn。学院把介绍信的回执联录入系统后,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才算完成。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自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可凭原介绍信到学院党委申请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将不予办理。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管理规定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必须转出。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至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至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至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至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待工作单位落实后,再从本人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党组织转接至本人工作单位党组织。

(三)对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院党组织。党员出国(境)前,应下载填写《附件二:毕业生党员出国(境)留学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审批)表(参考样表)》(注:此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本人、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各留存一份)。申请表经本人签字,其中,“原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意见”模块要请所在支部负责人如实填写,填写完成后,交到学院办公室(无法返校,可电子版扫描发到zhangxudong@cau.edu.cn),经院(系)党组织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才算完成组织关系暂存工作。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党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年。出国党员要通过适当方式做好与党支部的联系工作,至少每半年与学院党委、党支部联系一次,以免失联,可继续参加支部活动与按时缴纳党费。待党员归来后,到学院办公室前来报道,依据有关规定,完成恢复组织生活的有关工作,有欠缴党费的,要将应缴党费金额补充完整。毕业后再选择出国就读的,原则上不能办理组织关系暂存手续。

(四)学校原则上不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因特殊情况确需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应由党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无法完成转出的详细原因,下载并填写《附件三:毕业生党员暂存(6个月)组织关系申请表》打印好后,由党支部书记签字确认,到学院办公室提交学院党组织审核同意。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一般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支部。支部要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其去向、现状等。本人积极与党支部、学院党委联系,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按时缴纳党费,践行“四讲四有”党员标准,符合转出条件时应及时转出。对其中的预备党员,学院党组织将依据有关规定做好转正工作。

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期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对超过2年的,学院党组织将与党员联系,根据其工作或居住情况转移组织关系。

超过6个月不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的毕业生党员,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且经多方努力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党章规定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组织关系保留在高校党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党员(不含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超过六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转出组织关系的高校毕业生党员,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的,由高校党组织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有关说明

(一)请所有需要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的毕业生党员,填写附件四《2020年植物保护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采集表》,汇总到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负责人处,于6月19日之前,各负责人统一发到邮箱zhangxudong@cau.edu.cn,学院留存备案。6月毕业离校的要在6月份离校前办理完毕。

如有毕业生党员7月份、8月份进行答辩后离校,必须在离校前联系学院老师进行组织关系转接(同样需6月19日前填写附件四《2020年植物保护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采集表》进行备案。)

(二)若本人符合党组织关系转接条件,而目标单位、高校、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按照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毕业生本人可向学院党组织进行反馈,组织部门会依规处理。

(三)党员组织关系不是组织(党员)档案,组织(党员)档案在学生毕业前已送往档案室,归入学生的人事档案,由档案室统一寄出。各位毕业生党员可在人事档案接收地查档及时确认本人的党员档案是否在内。如有其它疑问,可随时咨询。

         

        

         附件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函.docx

         附件二:毕业生党员出国(境)留学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审批)表(参考样表).doc

         附件三:毕业生党员暂存(6个月)组织关系申请表.doc.doc

         附件四:2020年植物保护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采集表(更新版).xlsx

      


           

联系人:张老师

办公地点:植保楼1007A办公室

办公电话:010-62731209                                                                                                

              植物保护学院党委

               2020年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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