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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本科生】植保学院关于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植保学院 字号:[ ]

为落实学校关于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管理的要求,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18日(暂定),学院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将根据疫情形势采取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势进行答辩,每位同学汇报5分钟,请提前准备答辩PPT,具体请关注后续通知。

525日前,学院组织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工作。每名应届毕业生有两次查重机会,论文上传即检测,第一次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可以不使用第二次查重机会,最终检测结果按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上传检测结果为准。未做查重或查重结果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将不予参加答辩。

529-65日,答辩阶段,其中529日安排学校抽查答辩,530-65日安排学院答辩。

67日前,学院应完成答辩成绩评定与录入。

630日前,学院组织学生上传答辩后论文最终稿,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各类材料归档工作。

二、具体要求

1.学院查重实施细则要求

各学院的查重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管理办法》(教务处文件〔20181号)文件执行。

2.中期检查

学院根据《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中农大教字[2017]19号),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指导教师辅导与答疑等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1)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应按相关要求接受学院中期检查;

2)对无故未参加检查者,应停止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为不及格;

3)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学生,应要求立即整改并组织二次检查。

3.答辩要求

1)答辩申请

学生在达到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应在答辩前向指导教师提出答辩申请,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答辩资格审查标准,决定是否同意该生答辩。如指导教师认为答辩申请人不具备答辩资格,答辩申请人需按指导教师提出的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新修改,再次提交答辩申请,直到符合答辩条件,方可参加答辩。

学生应在答辩前将《答辩申请与评分表》提交学院答辩委员会,未提交此表不得参加毕业答辩。

2529日,学校抽查答辩,参加抽查答辩学生名单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学校于519日前公布参加校级答辩学生名单。

3530-65日,学院组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未通过第一次答辩的学生,经学院同意后可以增加一次查重机会,学院应于630日前完成答辩相关工作。查重或答辩仍未通过的学生转入下一届答辩。

4.成绩评定与录入

67日前,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并将最终成绩按等级制或百分制录入教务管理一体化平台。根据学校成绩管理规定,成绩将统一按照等级制记。

植物保护学院

202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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