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关于进行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的暂行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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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我院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把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关,预防学术不端行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现就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工作,制定暂行规定。
一、基本原则 (一)、学院统一委托学校图书馆,利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当年毕业研究生的所有学位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同时学院成立专家小组,负责处理有关事务。不经过查重检测者,不得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及学位答辩; (二)、本暂行规定适用于2019年春季及以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所有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
二、具体办法 (一)、第一次查重在资格审查之前完成,凡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均需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查重检测。 (二)、学生将需检测的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查重。学院将学位论文提交给知网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只提供《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简洁版,不提供重复的文字部分。 (三)、如第一次查重未通过,还有第二次查重机会,第二次查重未通过则本次学位申请流程中止。 (四)、研究生院将对博士生学位论文进行二次查重,学院将对硕士生学位论文进行二次抽查。研究生答辩结束且论文修改后,学生在研究生院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版学位论文至图书馆系统,提交后不得更改,由图书馆统一进行查重。 (五)、正式提交入我校的图书馆、国家图书馆,知网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终版论文必须保持一致。
三、重复率检测结果的具体认定标准和处理意见 (一)、论文总文字复制比≤15%; (二)、论文各部分文字复制比: 中英文摘要等文字复制比≤5%; 论文综述部分文字复制比≤20%; 材料与方法部分文字复制比≤25%; 结果部分文字复制比≤5%; 讨论部分文字复制比≤10%; (三)、重复率“检测达标”,可进行论文送审评阅; (四)、重复率“检测不达标”,需由导师督促其认真修改后,在学院论文统一送审评阅之前提交专家小组,确定该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是否达标; (五)、中文文字检索查重结果并不意味论文完全合格。
四、 其他事项 研究生院学位办将对正式提交到我校图书馆的学位论文进行查重抽查,对于检测结果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中国农业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农大研生字[2015]1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植物保护学院 201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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