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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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生党支部: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团结、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任务的战斗堡垒。为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必须经常地吸收新鲜血液,不断发展壮大党的队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农业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其它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开启发展对象的确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发展对象的确定 列为发展对象人选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入党动机端正。 2. 提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18周岁。 3.从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支委会开会研究讨论XXX为积极分子的时间)到本次确定发展对象时间,培养教育考察满一年的入党积极分子。另外,本科生要有《推优表》,为已通过团支部/党支部推优人员。 4. 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积极分子每季度有定期撰写思想汇报,定期向培养联系人汇报思想成熟状况。联系培养人有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的培养考察意见。 (如果有同学不确定是否有《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或《党课结业证书》,需要去档案馆查看档案的,请填写《查档案介绍信》,以支部为单位,由党员发展工作负责人将已填好的电子版发我微信,进行查档。) 5. 完成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通过党课考试取得结业证书(证书在五年有效期内,如有注明期限,则以证书时间为准。) 6.在党支部活动中表现良好,本学年学习成绩无不及格,未有违法违纪行为。 7.之前已经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但因为各种原因没有顺利成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在一年内可以不用重新参加推选,直接参加党员发展后续环节(但要统计在表内上报,做好备注),党课没过的需要继续参加党课培训并考试。
二、发展程序说明 (一)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对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进行一一谈话(可录音留存) 了解其思想政治成熟状况,重点考察他们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入党动机、学习工作表现、组织纪律观念、群众观念、对党的性质、党的宗旨、党的纲领及其它党的政策理论了解程度、本人的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与其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的考察。支委会要通过谈话,进行充分酝酿,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做好支部内党员发展工作,要形成书面意见。 (二)开展意见征求工作 对具备上述列为发展对象人选全部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各支部开展意见征求工作,包括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群众、导师、辅导员、班主任等。填写《民主评议表》、《班主任或导师意见调查表》留存。 (三)支部委员会听取意见后召开支委会讨论人选 支部委员会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提出发展对象人选。由支部书记采集信息填写《植物保护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备案表》,上报党委备案,并开启党委谈话及后续工作。 【备注】:支部委员会召开确定发展对象人选的会议,必须通过【视频会议】进行,不可采取语音或文字问答交流的形式。参会人数仍旧按照“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支委参加”的规定执行。 三、上报材料 1.《植物保护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备案表》请在2020年6月1日前发送至邮箱:zhangxudong@cau.edu.cn或者微信,邮件命名方式为“支部名称+发展对象备案表”。 2. 返校后,负责本支部党员发展工作的同学收齐发展对象的纸质材料并交至植保楼1007A办公室。材料包括: (1)入党申请书; (2)提交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谈话记录表; (3)所有的思想汇报材料(每季度一篇思想汇报); (4)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5)入党积极分子党课结业证书; (6)征求群众意见材料(民主评议表,民主评议表两份,一份为党支部成员评议,另一份为所在团支部成员评议); (7)班主任或导师意见表;
四、发展要求 为提高党员发展质量,真正吸纳优秀的积极分子进入党组织,各支部要强化发展质量,严把发展关口,严格政治审查,牢牢把握“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杜绝将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满一年作为唯一参考标准的片面思考。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深刻,是否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是否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是否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确保政治合格。 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全面考察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具体标准,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党员发展的唯一条件。 支部委员会对于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具有决定权,未被推上的积极分子对于支委会反馈的意见要进行深刻反省,找到自身问题的症结所在,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待思想成熟时再做发展。此外,对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搞不正当交易、及其它不合理的行为可以向学院反映,待学院核实情况后作出处理,请广大同学给予支持与监督。具体事项,请随时关注学院党建工作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2731209 植保楼1007A办公室 植物保护学院党委 2020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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