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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2届毕业生党员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植保学院 字号:[ ]

党员的组织关系是指党员与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收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入党申请人一经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入学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或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学校组织部《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其它相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1.要求:

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办理流程:

     (1转往京内党组织:

<1>京内接收单位可以系统直接转的:毕业生党员本人应积极配合与接收党组织联系,确定接收单位的支部全称支部编码(京内为0111开头的12为数字编号),告知党支部书记,由支部书记转达于学院党务工作老师处,由党务负责老师直接于党员E先锋系统发起转接申请。毕业生党员要及时登陆党员e先锋系统查看组织关系转接进程,如有问题,及时向转出单位或转入单位咨询,确保组织关系顺利转接。

接收单位党组织有支部编码可直接通过党员E先锋系统转接完成,则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

<2>京内接收单位不可以系统直接转的:需要注意的是,部分京内单位不使用党员E先锋系统。转往在京的国家机关、国家科研院所、军队系统、国资委下属企业、银行系统、铁路系统、民航系统等,毕业生党员本人应积极配合与接收党组织联系,问清楚接收单位的“抬头”“去处”填写《附件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函》(上下部分均需要填写,如需要邮寄,请将介绍信收件地址、收件人、收件人联系方式一并邮件发送至邮箱),发送至学院党务负责老师邮箱:zhangxudong@cau.edu.cn。学院审核党费交纳情况及其它基本信息通过后,开具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同时在党员E先锋系统中发起转出工作。

介绍信的有效期为90天,毕业生党员拿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应妥善保存,要(在90天内)党员本人持介绍信到接收单位办理相关交接工作。由接收单位在回执联上签字+盖章,在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接收手续后,请务必在一个月内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邮寄或者拍照发至zhangxudong@cau.edu.cn,并提示党员关系接收单位(因党员系统未衔接,不能系统直接办理转接)需要手动录入毕业生党员的个人信息,完成组织关系录入他们系统的工作。学院把介绍信的回执联录入系统后,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才算完成。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自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可凭原介绍信到学院党委申请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将不予办理。转接时,党员要与接受单位务必明确组织关系抬头和名称,办理转接时缴清党费。

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和去处的一般写法】:介绍信抬头一般应写所去单位的上级党委,介绍信去处(具体接收单位)一般应写所去单位党委或支部。具体名称请务必咨询对方单位组织部门,以接收单位的答复为准。

2转往京外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本人应积极配合与接收党组织联系,确定接收单位的党委(与京外所用系统内名称、编码一致)全称及党委编码、支部全称支部编码(与京外所用系统内支部全称、编码一致),告知党支部书记,由支部书记转达于学院党务工作老师处,由党务负责老师直接于党员E先锋系统发起转接申请。毕业生党员要及时登陆党员e先锋系统查看组织关系转接进程,如有问题,及时向转出单位或转入单位咨询,确保组织关系顺利转接。

接收单位党组织有支部编码可直接通过党员E先锋系统转接完成,则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

如党组织关系转接无法在线上进行(部分省份未与北京市的党员E先锋系统衔接),则需要开具纸质版的介绍信。转出手续与以上“<2>京内接收单位不可以系统直接转的”的步骤相同(请参考)。

3)本院继续升造、转往我校其它学院的党组织:

<1>本院硕士生毕业考取本院博士、留在本院攻读博士后(未更换导师),不需要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用领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但需要进行报备,填写《附件四:2021年植物保护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采集表》于6月10日前报给党支部书记处。

<2>升造到我校其它学院的、本科生读研、本院硕士生毕业考取本院博士(所跟导师有变)、留在本院攻读博士后(所跟导师有变)、入职我院教职工的等情况的,需要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按【内部调动】的方式进行内部转接。可通过支部书记或直接告知学院党务负责老师具体去向,由负责老师直接在党员E先锋系统内进行内部转接。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或深造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至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至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待工作单位(或深造学校)落实后,再从本人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党组织转接至本人工作单位党组织。


二、出国党员及其它转接管理规定

(一)6月30日前已确定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党员出国(境)前,下载并填写《附件二:毕业生党员出国(境)留学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审批)表(参考样表)》(注:此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本人、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各留存一份)。申请表经本人签字,经由支部审批(党支书签字),其中,“原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意见”模块要请所在支部负责人如实填写,填写完成后,交到学院1007A办公室学院党务负责老师处(无法返校,可电子版扫描发到zhangxudong@cau.edu.cn),经学院党组织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才算完成组织关系暂存工作。

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党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年。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党员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由所在党支部和党委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出国党员要通过适当方式做好与党支部的联系工作,至少每半年与学院党委、党支部联系一次,以免失联,可继续参加支部活动与按时缴纳党费。待党员归来后,到学院办公室前来报道,依据有关规定,完成恢复组织生活的有关工作,有欠缴党费的,要将应缴党费金额补充完整。毕业后再选择出国就读的,原则上不能办理组织关系暂存手续。

(二)学校原则上不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已确定工作单位、尚未办理入职手续的毕业生党员,且因特殊情形确需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应由党员本人下载并填写《附件三:毕业生党员暂存(6个月)组织关系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无法完成转出的详细原因,打印好后,经由支部审批(党支书签字)后统一提交学院党委办公室审批。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一般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支部。组织关系暂存期间,党支部要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其去向、现状等。本人积极与党支部、学院党委联系,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按时缴纳党费,践行“四讲四有”党员标准,符合转出条件时应及时转出。对其中的预备党员,学院党组织将依据有关规定做好转正工作。

(三)超过6个月不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的毕业生党员,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且经多方努力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党章规定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组织关系保留在高校党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党员(不含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超过六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转出组织关系的高校毕业生党员,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的,由高校党组织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有关说明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要在新的学习、工作岗位上继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请所有毕业生党员,填写附件四《2022年植物保护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采集表》,交到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负责人处,于6月10日(周五)18:00前,各支部组织关系转接负责人统一打包发到邮箱:zhangxudong@cau.edu.cn,备注好支部名称,学院留存备案。6月毕业离校的要在6月份离校前办理完毕。

如有毕业生党员7月份、8月份进行答辩后离校,必须在离校前联系学院老师进行组织关系转接(同样需6月10日前填写附件四《2022年植物保护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采集表》进行备案。)

(三)若本人符合党组织关系转接条件,而目标单位、高校、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按照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毕业生本人可向学院党组织进行反馈,组织部门会依规处理。

(四)对于离校前尚未到期转正的毕业生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应在其党员档案归档前及时填写好《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写明该毕业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表现,写好后请在归档前及时交到学院1007A办公室,统一存入其个人档案内,以作为接收单位党组织考察、转正的依据。

(五)对于离校前尚处在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连续培养,所在党支部应将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材料(尤其是《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需要培养联系人、支委会填写考察意部分;《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需要支委会填写考察意见部分等其它材料)及时填写完整,归入个人档案或者交付于本人统一携带走,所在党支部对其所有入党材料不做保留。

(六)党员组织关系不是党员(组织)档案,党员(组织)档案在做毕业人事档案派遣前已送往档案室,归入学生的人事档案,由学校档案馆统一寄出各位毕业生党员可在人事档案接收地查档及时确认本人的党员档案是否在内。如有其它疑问,可随时联系。


        附件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函.docx

        附件二:毕业生党员出国(境)留学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三:毕业生党员暂存(6个月)组织关系申请表.doc.

        附件四:2022年植物保护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采集表.xlsx



联系人:张老师

办公地点:植保楼1007A办公室

办公电话:010-62731209            

植物保护学院党委

20226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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