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保护学院2023年下半年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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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研究生院相关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3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含校级抽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校级抽查对象 (一)博士学位论文 全部进行校级抽查。 (二)硕士学位论文 抽查比例不低于5%。以下几种类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100%校级抽查: 1.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 2. 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人员; 3. 往年曾被抽查到,但办理了延期的研究生; 4. 上一年度在北京市学位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评议意见论文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以及校级硕士学位论文抽查中评阅不通过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 5. 新获批导师所培养的第一届研究生; 6.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抽查学位论文的研究生。 (三)校级抽查名单获取途径 学位办每年春季学期开展了应届生学位论文校级抽查工作,2023年校级抽查名单已在学位办网站公布,可自行查看。(http://gradsch1.cau.edu.cn/col/col41479/index.html) 二、毕业材料提交 (一)提交时间 2023年8月29日(秋季),2023年10月25日(冬季)。 (二)提交内容 1. 所有毕业生均需提交: (1)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批材料首页-I-6页(附件1,纸质版1份,双面打印不可变动格式、自已粘贴信息采集的 1 寸照片,Ⅰ-2与Ⅰ-3页之间插入已修学分>=应修学分的成绩单1份,无需装订); (2)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请于8月29日前(秋季)、10月25日前(冬季)上班时间至1020办公室领取,填写模板请见附件2,含已修学分>=应修学分的成绩单1份) (3)查重版学位论文(电子版,论文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doc,例如:张三_S120102201_马铃薯卷叶病毒.doc,具体要求参见《中国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关于进行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的暂行规定》/art/2020/3/4/art_22062_665002.html),查重版论文因命名、格式等不符合要求的均按查重不合格处理,无法进入学院资格审查环节。 2. 已发表文章的博士毕业生还需提交: (1)导师承诺书(附件4,纸质版1份); (2)发表文章首页或接收函(纸质版1份); 3. 未发表文章的博士毕业生还需提交: 植物保护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5,纸质版1份,导师签字,具体要求请见:植物保护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的学术成果要求/art/2020/9/8/art_22062_698727.html) 4. 提前毕业研究生还需提交: (1)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附件6,纸质版2份) (2)成绩单(纸质版1份) (3)研究生培养环节完成情况记录表(纸质版1份,需研究生院培养处盖章) (4)提前毕业专家推荐意见表(附件7,纸质版3份,含导师1份) (5)发表学术论文清单(纸质版1份) 5. 返回答辩研究生还需提交: (1)中国农业大学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查表(附件8,纸质版2份) (2)毕业/结业证书复印件(纸质版2份,A4纸复印) (3)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1(附件9,纸质版2份) 注:具有返回答辩资格的研究生:申请2023年秋季批次授予学位的为2020年11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博士研究生,2022年11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硕士研究生;申请2023年冬季批次授予学位的为2021年1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博士研究生,2023年1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硕士研究生。 6. 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交: (1)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1(附件9,纸质版2份) (2)入学报名原始材料(凭交费凭据到培养处西区主楼 209 室打印成绩单2份,携带入学资格认定书原件、交费凭据复印件、成绩单2份,到西区主楼203研究生院学位办领取,领取时间:2023年8月29日-30日(秋季),2023年10月24日-25日(冬季)) 7. 拟申请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的研究生还需提交: (1)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10,纸质版1份)有关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管理,参照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研生〔2021〕2号)http://gradsch.cau.edu.cn/homepage/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5056&columnId=3514。 (2)中国农业大学各学院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11,电子版) 8. 校级抽查的毕业生还需提交: 2023年秋或冬季植物保护学院校级抽查研究生学位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名单(附件12,电子版) (三)重要提醒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和返回答辩研究生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完成预答辩,否则不予资审。 三、论文送审 (一)校级送审 1. 送审对象 通过资格审查的上述校级抽查人员 2. 送审版论文提交时间 2023年9月6日-9月7日(秋季),2023年11月8日-11月9日(冬季)。 3. 送审版论文提交方式 研究生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端)”提交隐去个人信息的PDF学位论文和相关信息(注:单证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将论文发给学院教务老师,由教务老师统一发送给学位办), 流程详见《线上提交学位论文操作流程》(附件13) 4. 注意事项 校级抽查学位论文送审周期约为 5 周。请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上工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评阅论文返回时间。 (二)学院送审 1. 学院统一送审 (1)送审范围 申请延迟公开的博士学位论文 (2)提交时间 2023年9月15日前(秋季),2023年11月10日前(冬季) (3)提交材料: a. 评阅专家信息库(附件14,电子版,填报格式见表内“注意事项”),学院将随机抽取其中5位专家进行送审。 b. 送审版学位论文(电子版,论文需提交 PDF 格式的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号.pdf,提交的论文中不得有空页、学号,论文不署导师和作者姓名、不附个人简历和致谢) c. 国研平台需要的送审清单(附件15,红色栏为必填项) 2. 导师自行送审 (1)送审范围 未在校级抽查范围内的硕士论文 (2)送审时间 请根据答辩时间自行安排送审时间 (3)送审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由2位或3位硕士生导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论文研究内容的专家担任,导师(包括指导小组成员)及同等学力人员的推荐人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 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人应有不少于1/3的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评阅人应对送审论文是否达到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指出存在的问题与缺陷,提出改进意见,并对是否同意答辩做出明确结论。论文评阅书参考附件16(学术型硕士)、附件17(专业学位硕士)。 导师自行送审费用自负。 四、毕业生信息核对 (一)核对时间 2023年9月20日前(秋季),2023年11月20日前(冬季) (二)核对方式 所有毕业生须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系统”)中“毕业信息”—“核对毕业信息”模块完成信息核对。 (三)信息有误的处理 如网上信息核对提交后又发现错误,请于9月20日前(秋季)、11月20日前(冬季)填写“研究生信息修改申请表”(附件18,纸质版1份)交到学院,由学院转交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统一修改,以上时间段后无法修改。 (四)重要提醒 该信息是上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依据,网上核对只有一次,请毕业生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内按要求认真核对。如未认真核对,将由毕业生本人承担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 五、博士研究生预答辩 (一)预答辩时间 至少在正式答辩1周前进行(可在论文评阅意见全部返回之前进行) (二)预答辩说明 预答辩委员会由5-7名校内外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院学位委员会成员。 预答辩完成后,正式答辩前,需提交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2(附件19,纸质版1份),方可进行后续流程以及报销工作。每名博士生院里提供支撑1000元经费支持。报销事宜请联系研究生教务秘书。 六、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在发布答辩公告(答辩前4天)前必须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学位答辩申请。 秋季批次: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 冬季批次: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 七、学位信息采集 (一)采集时间 自学位答辩结束后至2023年11月1日(周三)下午4:00前(秋季),自学位答辩结束后至2023年12月25日(周三)下午4:00前(冬季)。 (二)采集步骤 全日制研究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双证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议使用IE浏览器),单击“学位授予”栏后,再单击其中的子目录“学位信息采集”,并点击“开始采集”按钮;进入“学位信息采集”界面。请认真填写,所有内容不得无故缺项或简写,其中“姓名拼音”一项的填写顺序为姓在前名在后,填写完毕后单击“确定”按钮即自动提交。 单证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登录“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管理系统”(建议使用IE浏览器),方法步骤同上。 研究生在提交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学院教务老师联系。 八、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 (一)提交时间 2023年11月4日左右(秋季),2023年12月29日左右(冬季),具体时间等待研究生院通知。 (二)提交方式 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至中国农业大学图书馆(提交论文网址链接:http://202.205.86.31:8081/)。 (三)注意事项 为防止集中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导致系统繁忙,请在论文修改完成、并经导师确认定稿后,尽快提交。 如有问题请联系图书馆咨询,电子邮箱nicholis@cau.edu.cn。办公电话:62738640。电子版学位论文只需在学校图书馆网页提交。 九、提交答辩和学位授予材料 (一)提交时间 2023年10月29日(秋季),2023年12月23日(冬季)。 (二)提交材料 1. 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需提交以下答辩材料 (1)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材料(附件1,纸质版1份) 需学位申请人、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小组成员、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秘书、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的地方,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成绩单装订在第“Ⅰ-2”页与第“Ⅰ-3”页之间,须为加盖成绩管理专业章的正式成绩单; 整本材料全部双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不得加页。 对于校外专家不方便取得纸质签名的,可凭答辩现场截图标注专家姓名加盖学院公章代替签名存档,或采用电子签名,并由专家本人签署电子签名授权书(由学院存档备查)。 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必须本人签名,如是校外专家担任答辩主席的,必须由专家授权电子签名。 (2)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具体份数根据实际评审情况而定) 双面打印,有多页时左上角装订。 (3)研究生学位论文依据评阅意见修改情况表(附件20,纸质版1份) 需研究生、导师签名的地方,必须“本人亲笔”签名;双面打印,可以加页,有多页时左上角装订。 (4)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附件21,纸质版1份) 需答辩委员会秘书、指导教师、系(室)主任签名的地方,必须“本人亲笔”签名;日期为答辩当天;双面打印,不可加页。 (5)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博士5或7份/硕士3或5份,具体份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日期为答辩当天;表决票盖章有效。 (6)研究生学位论文依据答辩意见修改情况表(附件22,纸质版1份) 重点内容填写,不用全部写上;需研究生、导师签名的地方,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双面打印,可以加页,有多页时左上角装订。 (7)学位授予审批表(附件23,纸质版1份) 填写完整个人信息 (8)学位授予材料(存人事档案)(附件24,纸质版1份) 填写完成个人信息及论文摘要和答辩决议(可直接录入打印);需学位申请人签名的地方,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双面打印,不可加页。 (9)(限需要预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纸质版1份) (10)(限申请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的研究生)关于不扩散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信息的承诺书(附件23,纸质版2份) (11)(限线上答辩的研究生)视频答辩截图(纸质版1份) 包括:答辩过程截图 6-8 张,其中应包括1张摄像头开启状态下所有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答辩人头像截图、1张汇报人答辩截图、1张答辩委员会主席截图、1张全景、1 张无记名投票统计结果。 打印在一张 A4 纸上即可。 (12)学位信息采集表(纸质版1份) 需学位申请人签名的地方,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13)学位论文(纸质版2份) “独创性声明”及“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导师和学生均需手签;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须在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封面左上角标明延迟公开和期限,如“延迟公开★2年” 双面印刷。 (二)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 研究生毕业审批材料; 2. 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表决票(博士5份/硕士3份或5份); 3. 研究生毕业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 4. 毕业论文1份(双面印刷,研究生及导师必须签字) (三)注意事项 所有学位授予信息均需上报国务院学位办,请注意信息的准确性。 不得改动电子版文档中的已有文字内容及字体。 所有材料均A4纸打印。 电子版材料明确要求需要手写的地方,一律需要将表格打印出来后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本人亲笔填写;其他内容可电脑录入或打印出空表后再手工填写,不得打印出空表后纸质粘贴。 学生因博士后进站需复印学位审批材料中答辩决议的,请在各学院审批材料上交前完成,材料交至学位办后无法再受理。 答辩秘书需做以下工作:
1. 至少答辩前4天,将答辩学生的姓名和学号告知学院教务老师,由学院教务老师在系统内设置答辩秘书; 2. 至少提前3天,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发布答辩公告(毕业答辩除外),同时输入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委员相关信息。博士研究生答辩时间不少于90分钟,硕士研究生答辩时间不少于40分钟。答辩前至1007B办公室领取表决票。 3. 答辩过程中认真负责的做好答辩记录,答辩后当场统计得票数,完成相关答辩材料的整理(包括本人和专家签名)。 4. 答辩结束后,需再次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答辩结果。 5. 完成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费、答辩费等报销事宜。
请各位有意在秋季和冬季毕业的同学,联系苏老师(sufy@cau.edu.cn,62733257,1020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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