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生事务 > 通知公告
学生事务
通知公告
关于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办理缓缴学费住宿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植保学院 字号:[ ]

各相关学生: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在校学习,现就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缓缴学费住宿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按时缴纳2023-2024学年学费住宿费的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预科生,包括已经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但贷款尚未到账而无法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学生。

二、办理流程

(一)学生申请

2023级新生在报到期间已通过“绿色通道”现场办理缓缴学费住宿费手续。无需再次提交申请信息。

非新生: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2023-2024学年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暂缓缴纳学费住宿费申请表》(附件1),《2022-2023学年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暂缓缴纳学费住宿费汇总表》(附件2)。于9月13日17:00前,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zbzz@cau.edu.cn邮箱,纸质版提交至植保楼1007A王老师处

(二)学院审核

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依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学生获得资助、学习生活表现等情况对缓缴原因、金额等进行综合评估,填写意见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工作要求

1.暂缓缴纳学费住宿费面向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缴纳的学生,各学院应认真核实,准确登记,及时报送。

2.缓缴学费住宿费截止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办理了缓缴学费住宿费手续的学生须在此期限前缴清相关款项,未及时缴清的学生,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将会影响春季学期注册、选课。

3.申请缓缴学费住宿费的学生要提供后续缴清学费住宿费的方式来源,准予缓缴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可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方式等缴纳欠费。

4.对于家庭经济困难且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各学院应积极动员学生参加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及时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确保按时缴清欠款。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赫

联系电话:010-62731628

附件1.2023-2024学年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暂缓缴纳学费住宿费申请表.docx

附件2.2023-2024学年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暂缓缴纳学费住宿费汇总表.xlsx

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中农大教字(2017年)20号文).pdf

植物保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