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保护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实施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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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研究生院《关于进行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现制定植物保护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包括两类研究生: 1.当期考核对象:按照培养规定要求,已达到培养环节考核期限的各培养类型研究生,需进行培养环节考核,名单见附件1。 2.逾期考核对象:在培养规定期限内,尚未通过相应培养环节考核的以往各年级研究生。 具体名单请见附件2(标黄为往年应考学生),如有任何问题请直接联系苏老师sufy@cau.edu.cn以及各专业负责考核的老师。 二、工作要求 1.按专业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各专业培养环节考核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海南专项的同学也和校本部一起参加培养环节考核,可以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但形式内容需不低于校本部的要求)。开题报告等环节考核需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鼓励邀请校外专家参加。其中博士生开题报告和论文进展报告环节,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设组长1人,原则上应邀请1-2名校外专家、1名院学位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必须参加。博士生论文开题报告和论文进展报告环节应在校内二级学科范围或研究方向内公开进行,考核方式一般采用答辩形式。鼓励相关或相近专业老师和学生参加,研究生院和学院将分别组织督导专家进行检查。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环节考核需聘请行业专家参加。 2.明确考核标准:各学院应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要求》,细化、明确考核标准,可参照研究生院提供的《研究生培养环节评审意见表》样表,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研究生培养环节评审意见表》,保证各环节的考核质量。各考核小组应对环节排位靠后的研究生进行重点督查,严格把关,鼓励二次考核。 3.规范考核工作:各学院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考核程序,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做好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分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率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考核结果将计入研究生成绩单和GPA(“优秀”按90分计入,“合格”按80分计入,“不合格”不计学分)。 三、特别说明 根据本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型(领域)培养方案要求,通过在线收看《锡文系列讲座》、《大国三农》等专题讲座并结合实践教育(教学实践)环节深入基层,加强博士生、硕士生对“三农问题”的认识与理解,撰写学习体会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此环节将作为研究生实践教育或教学实践环节考核的部分内容,2022级、2023级研究生需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将学习体会报告作为实践教育或教学实践总结报告附件上传。 四、工作流程 (一)研究生提交培养环节信息 时间:2024年11月20日17:00前 参加考核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学生电子档案”模块,填写相关培养环节信息并提交考核文档(附件3,4,可在研究生院-培养处-下载专区下载)。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提交研究生实践总结报告时,需同时提交实习实践日志。 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环节考核的,需向所在考核小组提交缓考申请,办理缓考手续。办理缓考手续时需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培养环节缓考申请表》(附件3,4),经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在成绩中标注“缓考”,并在备注中标注原因。 无故不参加环节考核的,按“缺考”处理,计一次“不通过”。2次未通过者,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二)考核组组织培养环节考核 1. 各专业在博士生开题报告和论文进展报告考核前3天在学院网站公开学位论文题目、时间、地点、报告人等信息。 2.各专业、考核小组于2024年11月30日17:00前,提交以下考核材料 (1)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成绩(附件2“成绩”列)电子版,发送至sufy@cau.edu.cn (2)研究生培养环节评审意见表(请务必保持内容尤其是签字部分在一面内),纸质版,按学号排序,提交至1020办公室。 植物保护学院 2024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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