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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植物保护学院党委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植保学院 字号:[ ]

党支部: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团结、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任务的战斗堡垒。为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必须经常地吸收新鲜血液,不断发展壮大党的队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农业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其它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开启发展对象的确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发展对象的确定


列为发展对象人选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入党动机端正。

2. 提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18岁。

3.从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支委会开会研究讨论XXX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讨论确定XXX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到本次党支部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培养教育考察满一年的入党积极分子。另外,本科生、研究生均要有《推优表》,为已通过团支部/党支部推优人员。

4. 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积极分子定期找培养联系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内的考察意见,每季度定期撰写思想汇报,定期向培养联系人汇报思想成熟状况。

5. 完成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通过党课考试取得结业证书(证书在五年有效期内,如有注明期限,则以证书时间为准)。

6.时常积极参加党团支部举办的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积极。

7.本学年学习成绩无不及格,无学术不端行为,学习作风优良,未受过校纪处分及其他处分。

8.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公益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够起到一定的模范表率作用。

9.培养考察符合要求,应有符合期限的在我院学习期间的培养考察记录。研究生党支部中,有在外校就已经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需要在我校继续进行一段时间的考察才有资格参与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讨论(三年制学硕在我校继续考察期至少一年,两年制专硕在我校继续考察期至少一学期,外校来的博士新生在我校继续考察期至少一年),在我校考察期间,要每季度定期撰写思想汇报,定期向培养联系人汇报思想成长情况,定期记录于《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中。

10.入党材料齐全完毕,符合规范性。各支部要做好发展对象入党材料的核实审查,在上报学院后,学院党委将对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材料进行再审查,如若存在作假抄袭,敷衍塞责等入党态度不端正行为,入党材料审查不合格的发展对象,学院党委将意见反馈到支部后由支委会再行研究讨论。

备注】:之前已经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但因为各种原因没有顺利成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在一年内可以不用重新参加推选,发展对象身份有效,统计在表内上报,做好备注。发展对象身份有效期为1年,如身份超过一年需要由党支部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党员大会)重新研究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与本学期新确定的发展对象一同在备案表内上报,可备注“重新确定发展对象身份”。《思想汇报》、《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内的培养联系人所需写的培养考察意见、党支部所需写的支部培养考察意见需一直写到涵盖本次发展对象函调工作开始所在月的季度(一般是发展对象党课培训的下一个月),并需重新征询导师/班主任意见,重新参与民主评议等,之前的导师/班主任意见表、民主评议表无效。发展对象党课结业证书的有效期为1年,党课没过或证书超过一年有效期的需要继续参加发展对象党课培训并考试。


二、发展程序说明


(一)资格核查,各支部摸底本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查看是否与公告所发的发展对象条件相符,对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进行一一谈话


 了解其思想政治成熟状况,重点考察他们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入党动机、学习工作表现、组织纪律观念、群众观念、对党的性质、党的宗旨、党的纲领及其它党的政策理论了解程度、本人的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与其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的考察。支委会要通过谈话,进行充分酝酿,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做好支部内党员发展工作,要形成书面意见。


(二)开展意见征求工作


对具备上述列为发展对象人选全部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各支部开展意见征集工作,征集方式可包括个别谈话(对候选人比较了解的人)、支部座谈、支部民意测验等(可参考链接http://fuwu.12371.cn/2016/07/28/ARTI1469671075385872.shtml,调查对象包括党小组(如设立)、培养联系人、党员、团员、群众、导师、辅导员、班主任等。填写《民主评议表》(党支部、团支部评议各一份)、《班主任或导师意见调查表》留存。


(三)支部委员会听取意见后召开支委会讨论人选,并对候选人进行排序


支委会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讨论发展对象确定人选,并按照推荐意向度做好排序。由支部书记采集信息填写《植物保护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备案表》(表内务必标记好推荐排序上报党委备案,并开启党委材料预审及后续发展工作。

【备注】:支部委员会召开确定发展对象人选的会议,要采取“线下会议”的方式进行,现要求不可采取线上视频会议、不可采取语音或文字问答交流等形式。参会人数仍旧按照“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支委参加”的规定执行。 支委会讨论决定问题,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结果以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赞成为通过。


三、上报材料


1.《植物保护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备案表》请2024年4月5日(周五)中午12:00前发送至学院党委邮箱:zbdw@cau.edu.cn ,邮件命名方式为“支部名称+发展对象备案表”。

2. 2024年4月8日(周一)中午12:00前,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收齐发展对象的纸质材料并交至植保楼1007A办公室。材料包括:

(1)入党申请书;

(2)提交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谈话记录表;

(3)所有的思想汇报材料(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开始入党积极分子需每季度写一篇思想汇报,一直写到确定为发展对象当月。如有积极分子从“确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所隔时间较久,可至少提交“到确定发展对象当月”一年内的思想汇报);

(4)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从支委会确定XXX为入党积极分子当月开始,每季度一次培养联系人考察记录,两位培养联系人均需作出考察,培养联系人考察记录由培养联系人各自落款签字。每半年一次党支部委员会考察记录,支委会考察记录一般由支书或其他支委落款签字);

(5)入党积极分子党课结业证书(5年有效期内);

(6)征求群众意见材料(民主评议表,民主评议表两份,一份为党支部成员评议,另一份为所在团支部成员评议);

(7)班主任或导师意见表;

(8)团员推优表;


 四、发展要求


为提高党员发展质量,真正吸纳优秀的积极分子进入党组织,各支部要强化发展质量,严把发展关口,严格政治审查,牢牢把握“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杜绝片面地将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满一年、学习成绩等作为唯一参考标准,支部要做好质量把关。需要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深刻,是否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是否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是否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确保政治合格。

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全面考察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具体标准,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支部委员会对于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具有决定权,未被推上的积极分子对于支委会反馈的意见要进行深刻反省,找到自身问题的症结所在,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待思想成熟时再做发展。此外,对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搞不正当交易、及其它不合理的行为可以向学院反映,待学院核实情况后作出处理,请广大同学给予支持与监督。具体事项,请随时关注学院党建工作栏。



附件1:《入党申请人考察谈话记录表》.docx

附件2:如何撰写思想汇报.docx

附件3:关于       同志的群众民主评议(一式两份,党支部一份、团支部一份).pdf

附件4:导师意见表(研究生用).pdf

附件5:班主任意见表(本科生用).pdf

附件6:入党申请书撰写指南.docx

附件7:党员档案袋所有材料目录(2024年3月更新版).docx

附件8:查档案介绍信(盖党章后,交给档案馆老师进行查档).doc

附件9:植物保护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备案表.xlsx

附件10:优秀团员做党的积极分子推荐表(团支部推优).doc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2731209

    植保楼1007A办公室   

植物保护学院党委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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