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关于开展2025年暑期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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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及《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方案》(研工字﹝2024﹞5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启动我院2025年暑期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项目 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籍在读的2025年夏季毕业的应届研究生。此次评选共分为“市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两项,“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进行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无不合格课程记录。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科研能力显著。 (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五)在校期间获校级(含)以上荣誉。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六)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三、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报。我院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向所在专业方向提出申请,准备相关材料。“市级优秀毕业生”由学院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进行推荐。 (二)学院考察、评选及公示。学院考察、审核参评研究生情况及评选资格,确定出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三)学校评审及公示。学校对培养单位初选名单进行复审,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和“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结束后,学校将“市级优秀毕业生”评审结果报送至市教委。 四、评选要求 1.严格掌握条件和标准,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遵守评选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把评选推荐工作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抓手,加大宣传力度,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 2.符合条件的烟台研究院和三亚研究院等专项毕业研究生向校本部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相关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推荐。 3.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离校前出现不符合评选条件情况,须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4.被推荐为“市级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需提交一份个人事迹总结,内容活泼生动,包括姓名、所学专业、从事课题、所获重要奖项或重要荣誉等,重点讲述在校期间个人学习和科研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鲜活故事和深刻感悟,最少有两张生活照片(最多5张),照片像素要求为1280×720,照片直接排版于word中。可参考“【心怀山海 植梦远航】2024届优秀毕业生系列专访”(点击可查看原文) 5.申报人需在5月7日下午5:00前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报表》(附件1) ②《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2) ③《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汇总表》(附件3) ④科研成果、荣誉奖项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PDF ⑤个人事迹总结 请申报为“校级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将①、③、④、⑤的电子版打包并统一命名为“校级+姓名+专业+联系方式”,发至本专业(专硕按照导师研究方向)负责人邮箱,①的纸质版(双面打印)交至对应负责老师办公室。 请申报为“市级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将①-⑤的电子版打包并统一命名为“市级+姓名+专业+联系方式”,发至本专业(专硕按照导师研究方向)负责人邮箱,①、②的纸质版(双面打印)交至对应负责老师办公室。 参评申报为“市级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还需参加竞选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植物病理学专业负责人 戚老师:qll2017@cau.edu.cn,办公地点植保楼2003;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负责人 张老师:zhangxue663@sina.com,办公地点植保楼3048; 植物检疫与农业生态健康专业负责人 秦老师:qinyujia@cau.edu.cn,办公地点植保楼2014。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10-62731209
植物保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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