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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3年夏季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3-02-0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植保学院 字号:[ ]

根据研究生院相关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3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含校级抽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2023年上半年拟开展两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分别于2023年6月中下旬、7月中旬授予学位。2023年7月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将参加2024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一、校级抽查对象:(硕士学位论文校级抽查名单的时间为:2023330日(周四)

1.博士学位论文:全部进行校级抽查(延迟公开论文本次院级送审,期满后学校再次送审)。

2.硕士学位论文:抽查比例不低于5%。以下几种类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100%校级抽查:

(1)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

(2)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人员;

(3)往年曾被抽查到,但办理了延期的研究生;

(4)上一年度在北京市学位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评议意见论文的导师 所指导的学位论文以及校级硕士学位论文抽查中评阅不通过的导师所指导的学 位论文;

(5)新获批导师所培养的第一届研究生;

(6)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抽查学位论文的研究生。 校级抽查详细规定请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校级抽查管理办法》 (研生〔2021〕1 号) (http://gradsch.cau.edu.cn/homepage/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5052)。

二、毕业生信息核对(6月,7月毕业统一时间)

时间:3月20日 17:00前  

拟于本学期毕业的研究生(除返回答辩和与外校联合培养仅申请我校学位的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毕业信息”—“核对毕业信息”模块完成信息核对。该信息是上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依据,网上核对只有一次,请毕业生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内按要求认真核对。如网上信息核对提交后又发现错误,请于截止日期前填写“研究生信息修改申请表”(附件1)交至植保楼1020,由学院转交研究生院学籍科统一修改,过时将无法再修改。

毕业生资格自检:毕业生须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毕业与学位”—“毕业资格自检”模块进行毕业资格自检。只有通过毕业资格自检的学生可发起毕业(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如毕业资格自检有问题,可按系统提示问题联系负责老师解决。

三、拟申请延期的同学请提交纸质版“学籍异动申请表”(附件2)。

时间:4月30日前(提交导师和本人手签的纸质版,word版电子版(无须签字)请在4月30日17:00前发送至zbxycau@126.com)。已经进入毕业流程又提交延期申请因此产生的评阅及送审费用学院以及学校无法负担请知悉。

四、提交材料(未注明电子版的材料则为纸质版,提交地点为植保楼102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为zbxycau@126.com,发送时间为3月22日17:00前)

毕业生登记表领取时间:6月批次:3月15日,7月批次:4月12日

地点:1020办公室

发表文章首页或接收函具体要求请见:植物保护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的学术成果要求/art/2020/9/8/art_22062_698727.html

*没有符合要求文章发表的博士研究生需进行资格认定:

时间: 6月批次:3月15日17:00前 7月批次:4月12日17:00前

1.  附件4和附件4涉及到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2.  论文最终版电子pdf版本和纸质版1本(zbxycau@126.com)。

*通过资格认定后同其他同学按照以下时间提交材料:

时间:6月批次:3月22日17:00前,7月批次:4月19日17:00前

1.  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批材料首页-I-6页(双面打印不可变动格式、自已粘贴信息采集的 1 寸照片及已修学分≥应修学分的成绩单);(附件5)

2.  博士研究生须提交导师承诺书(附件3)及发表文章首页或接收函(已通过资格认定的同学无需提交)

3.  发送查重版论文电子版,论文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doc,(例如:张三_S120102201_马铃薯卷叶病毒.doc);具体要求参见中国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关于进行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的暂行规定,查重版论文因命名、格式等不符合要求的均按查重不合格处理,无法进入学院资格审查环节。

4.附件6电子版(注意博士硕士在不同sheet)

5.完整版论文纸质版1本。格式要求见附件7和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说明”/art/2020/1/9/art_22062_660359.html。

6.  拟申请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的研究生,须提交《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8)有关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管理,参照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研生〔2021〕2号)http://gradsch.cau.edu.cn/homepage/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5056&columnId=3514。还需提交电子版《中国农业大学各学院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9)。逾期将无法接受申请。

7.  校级抽查的毕业生,需提交电子版级抽查资格审查汇总名单(附件10)

8.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填写模板请见附件11)(含已修学分>=应修学分的成绩单,自已粘贴信息采集的1寸照片,表内所列项目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不清”、“不详”及其原因,如无该项情况,亦应写“无”。)

9.  提前毕业研究生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论文的封面和目录;培养环节完成情况记录表(需培养处盖章);《提前毕业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12);成绩单1份;提前毕业专家推荐信3份(附件13)(其中含导师1份);发表学术文章清单。(请注意:提前毕业生材料需要3月14日前交到1020办公室)

10.  返回答辩生还须提交材料:《返回答辩生提交《中国农业大学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查表》(附件14)一式二份(含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附件15)一式二份。(注:具有返回答辩资格的研究生:2020 年 6 月及以后结业或毕业的博士研究生、2022 年 6 月及以后结业或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11.  同等学力博士生还须提交材料:《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附件5)一式两份. 同等学力博士生携带入学资格认定书原件、交费凭据复印件、2 份正式 成绩单(凭交费凭据到培养处西区主楼 209 室打印),自行前往研究生院学位办西区主楼203领取入学报名原始材料:3月27-28日;

特别说明: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和“返回答辩生”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完成预答辩,否则不予资审。

五、论文送审

(一)校级送审

1、送审对象:上述校级抽查人员

2、研究生可在4月3日至5月14日期间随时在系统中提交论文,经导师审核后,学院提交研究生院送审。校级抽查平台论文评阅意见返回时间一般为3-4周,研究生院将积极与平台方协调,及时将评阅意见反馈给各培养单位。若有评阅意见不通过需加送等情形,评阅时间顺延。请研究生和导师做好送审准备,预留论文送审和修改时间。若研究生需在5月14日之后提交论文,研究生院也将积极协助送审。若因评阅周期之故,5月14日以后提交论文的评阅意见难以及时返回而导致研究生无法在6月或7月获得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有效,研究生可参加下一批次学位授予,下一批次学位授予时间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确定。详见《线上提交学位论文操作流程》(附件 16)

(二)学院送审

延迟公开博士及硕士论文送审由学院统一在国研平台送审,请在3月30日(7月批次5月4日)前发送以下材料电子版到zbxycau@126.com:(1)评阅专家信息库。由导师报送评阅专家信息,其中包括 4位(硕士2位)正高级(硕士为副高)职称且需来自不同工作单位的校外专家,6位校内专家(硕士3位),其中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硕士为副教授)的专家不少于 3 人。学院将随机抽取其中5位(硕士为3位)专家进行送审。报送评阅专家信息格式(附件17)(2)电子版学位论文。要求如下:论文需提交 PDF 格式的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号.pdf,提交的论文中不得有空页、学号,论文不署导师和作者姓名、不附个人简历和致谢。(3)国研平台需要的送审清单(附件18)。红色栏为必填项。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的评阅费由学位申请人及导师承担,学校承担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费及延迟公开期满后的学位论文送教育部平台匿名评审的费用。

非校抽硕士论文全部由导师自行组织送审,费用自负。请根据答辩时间自行安排送审时间。论文评阅书请参考附件26,27.

  送审要求: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由 3 位硕士生导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论文研究内容的专家担任,导师(包括指导小组成员)及同等学力人员的推荐人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

六、博士研究生预答辩

预答辩至少在正式答辩一周前进行(可在论文评阅意见全部返回之前进行)。预答辩委员会由5-7名校内外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院学位委员会成员。预答辩完成后,正式答辩前,需提交附件28及现场截图,方可进行后续流程以及报销工作。院里的经费支持金额另行通知,报销事宜请联系苏老师。

七、提交答辩申请:论文评阅意见全部返回后,请尽快在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并告知苏老师答辩秘书姓名和工号,答辩秘书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至少提前4天发布答辩公告(毕业答辩除外),同时输入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委员相关信息;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需再次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答辩结果,否则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针对答辩委员会的意见无法进行表决。

2023年夏季答辩截止日期:6月批次:2023年5月29日。7月批次:2023年6月27日。

八、提交答辩材料(所有材料日期均需照实填写,不得空白)

时间: 答辩结束后至2023年5月30日(七月批次6月28日)17:00前

地点:植保楼1020办公室

(一)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需提交以下答辩材料:

1、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1-6页不用重复提交。需学位申请人、指导教师、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秘书、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的地方,必须本人亲笔签名。整本材料全部双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除在指定位置加入盖章的正式成绩单外,不得加页,不可变动页面排版及格式

2、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返回的电子版意见直接双面打印)

3、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博士5或7份/硕士3或5份)日期为答辩当天。

4、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双面打印)(附件20)日期为答辩当天,答辩秘书、系主任亲笔签字。

5、学位授予审批表,单面打印,不可加页,只填写表头信息,不可变动页面排版及格式。(附件24)

6、学位授予材料(存人事档案)(附件21) 个人信息及论文摘要和答辩决议等内容可直接录入,双面打印,不可加页,不可变动页面排版及格式。需学位申请人签名的地方,必须本人亲笔签名。第一页日期不得晚于第二页日期。

7、纸质版学位论文:双面印刷,1份用于学位表决,图书馆提交电子版后再提交2份终稿用于存档。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导师和学生均需手签。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须在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封面左上角标明延迟公开和期限,如“延迟公开★2年”。

8研究生学位论文依据评阅意见和答辩意见修改情况表(重点内容填写,不用全部写上),正反面打印,不可加页,亲笔签名(附件22、23)

9、学位论文申请延迟公开的研究生需提交一式两份《关于不扩散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信息承诺书》(附件25)

温馨提示:学生因博士后进站需复印学位审批材料中答辩决议的,请在各学院审批材料上交前完成,材料交至学位办后无法再受理。

(二)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生毕业审批材料;

2、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表决票(博士5份/硕士3份或5份);

3、研究生毕业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

4、毕业论文1份(双面印刷,研究生及导师必须签字)

九、 学位信息采集

时间:6月批次:6月6日前 7月批次:7月4日前    

已通过学位答辩的研究生,务必于规定日期前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学位信息采集。(建议使用IE浏览器),单击“学位授予”栏后,再单击其中的子目录“学位信息采集”,并点击“开始采集”按钮,进入“学位信息采集”界面。其中“姓名拼音”一项的填写顺序为姓在前名在后;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请选择“否”。填写完毕后单击“确定”按钮即自动提交。学位信息采集前一定要先认真阅读《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录入说明及填报注意事项(研究生院学位办主页右上角),然后再进行信息提交。填写时所有的信息要求准确无误,如果出现错误,将不能通过“学位授予国家备案系统”上报,该申请人的学位信息将无法在系统中认证。

十、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

提交时间:6月批次:6月5日-6月20日,7月批次:7月3日-11日

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至中国农业大学图书馆(提交论文网址链接:http://202.205.86.31:8081/),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pdf文档。“独创性声明”及“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导师和学生均需手签后扫描,延迟公开选秘密。为防止集中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导致系统繁忙,请在论文修改完成、并经导师确认定稿后,尽快提交。如有问题请联系图书馆咨询,电子邮箱nicholis@cau.edu.cn,办公电话:62738640。电子版学位论文只需在学校图书馆网页提交。 

答辩秘书需做以下工作:

1答辩秘书需在答辩前 4 天,将答辩学生的姓名和学号告知学院教务老师,由 学院教务老师设置答辩秘书;答辩秘书至少提前3天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发布答 辩公告(毕业答辩除外),同时输入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委员相关信息。博士研究生答辩时间不少于90分钟,硕士研究生答辩时间不少于40分钟。答辩前至1020办公室领取表决票。

2、答辩过程中认真负责的做好答辩记录,答辩后当场统计得票数,完成相关答辩材料的整理(包括本人和专家签名)

3、答辩结束后,需再次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答辩结果。

4、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费、答辩费等报销事宜。

重要提示:所有表格中签字均需亲笔手签。

 

请随时关注毕业生微信群内通知,有任何变动将第一时间在群内进行通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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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保护学院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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